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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治沙尘暴要纳入法制轨道

2001-03-11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人大代表、天津地质研究院刘如琦教授认为,对沙尘暴的治理是西部开发中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。近年来,我国沙尘暴灾害波及面越来越广,不单是中西部、华北地区,南方许多省区也深受其影响,来源于西北部的沙尘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每年已达540亿元。人为活动引起的西北地区的生态退化和对水资源的不合理开发,对沙尘暴的形成起到了加速作用。他建议,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防沙治沙草案,把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。

(《法制日报》2001.3.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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